衢州市人民政府成立衢州动力电池和储能研究院的通知
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直属各单位:

为深入推进“315”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,加快打造四省边际人才科创桥头堡,争创国家高端化学品技术创新中心,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源动力,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。经研究,决定成立衢州动力电池和储能研究院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研究院机构性质及职能定位

1.机构性质。衢州动力电池和储能研究院为市政府举办,具有事业法人性质的非营利性、公益性科研机构,经费来源为经费自筹。

2.职能定位。聚焦动力电池和储能产业创新发展和“卡脖子”技术攻关需求,重点在高能量动力锂离子电池、高安全锂金属固态电池、高功率密度钠离子电池等方面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,努力建成国内领先、世界一流的动力电池和储能科研及成果转化创新平台。

二、组织架构

各研究院均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,理事会由市政府、高端化学品技术创新中心等单位人员组成,院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副院长之一可由市政府选派。

三、工作场地

各研究院的办公、科研和工作人员生活服务暂安排在浙大衢州“两院”和衢州开放大学内过渡,共享过渡场地的后勤保障和可通用科研设备。待新规划的场地建成后迁入新址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,市府办、市委人才办、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、智造新城管委会、智慧新城管委会、衢州学院、浙大衢州“两院”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院筹备建设推进工作小组,负责相关组织实施工作,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。市科技局代为履行举办单位监督管理职责。

(二)明确责任落实。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立足实际,制定工作计划,细化工作任务,明确工作措施,强化工作责任,加强协作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加快推进各研究院筹备建设工作。

(三)强化工作督查。市政府定期对各研究院筹备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,并视情予以通报。

 

衢州市人民政府

2023年4月23日

 
 

来源:市政府办公室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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